發證單位:職訓局
取得方式 | 分學科與術科測驗。 |
考試科目 | 1.學科:本檢定規範乙、丙級所需相關會計事務之基本知識及技能為範圍。 2.術科:(1)編製傳票(2)記帳實作(分錄、過帳、試算、調整、結帳等)(3)編表實作(結帳工作 底稿、財務報表及其附表、調節表等)。 |
合格率 | (一)測驗方式及時間: 1.學科:乙、丙級均以是非題及選擇題(四選一)為原則,題數100 題,是非題及選擇題各五十題每題1 分,滿分為100 分,測驗時間100 分鐘。 2.術科:乙、丙級均以會計實作為原則,題數約四至六大題,採計點方式計分,滿分為100 分,測驗時間120 分鐘。 (二)合格標準:乙、丙級之學科及術科均以60 分為及格。 |
考試資格 | 乙級技術士報檢資格(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): 1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,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 小時以上,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。 2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,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。 3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 年級以上在校學生、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、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。 4. 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與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符合規定,詳見該年簡章。 |
考試費用 | 一般報檢人繳款金額590元 申請免試學科者470元 申請免試術科者270元 |
考試地點 | 學科測試地點以報考人准考證所標示之地點為主。術科測試地點由主辦單位依報名地點斟酌。 |